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 | 公開 | 公開渠道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一級 | 二級事項 | 時限 | 主體 | 和載體 | 全社會 | 特定 | 主動 | 依申請 | 縣級 | 鄉級 |
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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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 核定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變用途審批 | 1.辦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項名稱、設定依據、申請條件、辦理材料、辦理地點、辦理時間、聯系電話、辦理流程、辦理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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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 | 2.行政許可決定.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行政處罰 | 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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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 |
3.處罰依據; |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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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娛樂場所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 1.主體信息; | 1.《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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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 |
3.處罰依據; |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4.處罰結果 | 4.《娛樂場所管理辦法》(文化部第55號發布,第57號予以修改) |
行政處罰 | 對營業性演出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 1.主體信息; | 1.《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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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 |
3.處罰依據; |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4.處罰結果 | 4.《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化部令47號發布,第57號予以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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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藝術品經營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 1.主體信息; | 1.《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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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3.《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56號發布) |
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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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 1.主體信息; | 1.《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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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3.《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31號,第57號予以修改) |
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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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互聯網文化單位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 1.主體信息; | 1.《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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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3.《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文化部令第51號,第57號予以修改) |
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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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擅自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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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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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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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其工程設計方案未經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報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批準,對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造成破壞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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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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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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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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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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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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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擅自修繕不可移動文物、明顯改變文物原狀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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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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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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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毀壞的不可移動文物,造成文物破壞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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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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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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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施工單位未取得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擅自從事文物修繕、遷移、重建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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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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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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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轉讓或者抵押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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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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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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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將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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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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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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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將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轉讓或者抵押給外國人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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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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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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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擅自改變國有文物保護單位用途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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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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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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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文物收藏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防火、防盜、防自然損壞的設施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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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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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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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時未按照館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館藏文物與館藏文物的檔案不符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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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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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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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將國有館藏文物贈與、出租或者出售給其他單位、個人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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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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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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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法借用、交換、處置國有館藏文物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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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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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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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違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調撥、交換、出借文物所得補償費用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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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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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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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發現文物隱匿不報、或者拒不上交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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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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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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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按照規定移交揀選文物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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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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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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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對未取得相應等級的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擅自承擔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遷移、重建工程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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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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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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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取得資質證書,擅自從事館藏文物的修復、復制、拓印活動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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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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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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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擅自修復、復制、拓印館藏珍貴文物的行為進行處罰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執法決定信息在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其他相關信息形成或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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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3.處罰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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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處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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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對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場所的查封,專用工具、設備的扣押 | 1.主體信息;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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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由; | 2.《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3.處罰依據; | 3.《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 |
4.處罰結果 | 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 |
公共服務 | 公共文化機構免費開放信息 | 機構名稱:圖書館、文化館、各鎮(街道)文化站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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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六、周9:30-16:30 |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聯系電話0913-2073775 | 3.《文化部 財政部關于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文財務發〔2011〕5號); |
| 4.《文化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城市社區(街道)文化中心免費開放工作的通知》(文財務函〔2016〕171號); |
公共服務 | 組織開展群眾文化活動 | 1.機構名稱:文化館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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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六、周天9:30-16:30 | 2.《陜西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 |
聯系電話 0913-2073775 | 3.《文化館服務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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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層輔導、演出、展覽和指導基層群眾文化活動 | 1.活動時間:全年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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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活動單位:文化館、圖書館、劇團 |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 |
3.活動地址:各鎮村 | 3.《陜西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 |
4.聯系電話 0913-2073775 | 4.《文化館服務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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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各類展覽、講座信息 | 1.活動時間:全年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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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活動單位:文化館、圖書館 |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 |
3.活動地址:文化館、圖書館館內 | 3.《陜西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 |
4.聯系電話0913-2073775 | 4.《文化館服務標準》; |
| 5.《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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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 | 輔導和培訓基層文化骨干 | 1.培訓時間:全年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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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訓單位:文化館、圖書館 |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圖書館法》 ; |
3.培訓地址:文化館、圖書館 | 3、《陜西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 |
4.聯系電話:0913-2073775 | 4、《文化館服務標準》; |
| 5、《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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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傳播活動 | 1.機構名稱:文化館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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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7:00; | 2、《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 |
3.機構地址:臨渭區文化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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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聯系電話:0913-2073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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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博單位名錄 | 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和博物館名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 政府網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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